2024/06/17 16:17 [獎助學金]📢 113-1「生活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6/21截止⚠️逾時不候)

📢輔仁大學113學年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生活助學金簡介:

◼️生活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即領取助學金同學需進行生活服務學習:
 ◾大學部同學每月應服務30小時、研究生每月應服務25小時,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排名前50%者,得減免5小時(由生輔組統一查核後通知)。
 ◾服務學習地點:行政及教學單位(由生輔組統一分發)。
◼️生活助學金每月發給7,000元,每期以3個月計(本期服務期間:113年10月~12月)。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6月21日(週五)16:30止(逾時不候)。(注意!!!不接受郵寄申請件)
二、繳件地點:生活輔導組(于斌樓一樓YP104室),逾期一律不收。
三、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及格:大學部達60分以上、研究所達70分以上者。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80萬元以下者或具本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身份者。
 ☑未請領下列助學金者:
  ❎1.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同性質僅能擇一申請)。
  ❎2.未申領銀行生活費貸款者。
  ❎3.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四、應備資料(⚠️送交生輔組辦公室4號櫃檯,始為完成申請)
 ☑申請表(生輔組網頁/表件下載最新版本) 。
 ☑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細記事(謄本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者) 。
 ☑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國稅局申請)
 ☑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免附)
⚠️戶籍及所得列計人口範圍如下:
 1.學生未婚者:
  (1)未成年:加計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
  (2)已成年:加計其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合計。
 2.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或未婚父母雙亡者:學人本人及其相關人等除戶證明。
五、核定名單:合格名單於113年9月25日(週三)電子郵件通知。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及格者請勿報到。
六、申請程序、實施辦法與執行要點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