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應屆畢業生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學業成績為全班前20%,經甄試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頒發當學期應繳學雜費等額之獎學金,如第一學期表現優異且無懲處紀錄者,第二學期比照發給同額獎學金。若於獎勵期間休學者需退回原獎學金款項。
2. 延修生亦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
3. 申請辦法全文(請點閱)。
申請時間:
本項獎學金須於報名參加本校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時,逕向各報考系所提出申請表(請點閱)。
(111本校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預計於110.9.29於「招生資訊平台」https://exam.fju.edu.tw/admission公告,請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