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海生館寒假實習需統一住宿,且需先繳交1500元押金
實習期間: 111/1/17-111/2/11, 不含1/29-2/5春節, 共16日
相關規定請詳讀【附件一:實習作業須知】
海生館需求組室及錄取條件限制,請見【附件三:實習生需求一覽表】
(部份錄取條件需自備交通工作,請學生注意交通安全)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填妥【附件二:實習生自傳履歷表】,於110年11月16日(週二)前交予所秘書彙整。
如申請後錄取,但又因個人因素等不克前往實習,
需於錄取公告後十日內由本校正式函復海生館,
如未按規定辦理,將會影響本校校譽及後續本校學生申請實習之機會,影響至為重要!請同學詳細考量自身狀況再行提出申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