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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日文系發展基金管理辦法

 

93.10.8. 93學年度系務會議制定通過

93.11. 93學年度第1學棋院務會議通過

105.12.8.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基金之資金來源為系友、校友及各界友人捐款;其集中管理單位為輔仁大學資金室,支用單位為輔大日文系。

 

二、本基金之捐資者若有指定用途則依其指定用途支用。

 

三、資金來源未指定用途者須在基金帳戶內保留台幣八萬元固定存額,超出此額度部分方可支用。其支用用途為1.學生獎助學金2.補助系方主辦之學術活動,包括各型研討會、學術座談會、校際學術交流活動、學術演講之各項支出3.補助系方重要設備4.國際合作交流活動各項支出。單項支出超出一萬元(含)時須經系務會議同意。

 

        四、本基金帳戶收支每學年以書面形式於輔大日文系助教室公佈欄公佈一次。

 

五、本管理辦法經輔大日文系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報請學術副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