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9 10:10 [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事宜(3/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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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函轉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事宜,請周知所屬學生依規定申辦,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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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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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技通字第1122300224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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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資格及申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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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公告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依學校作業期程,至遲於112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4時30時前,檢附相關文件,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主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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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身分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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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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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檢送「校外租金補貼申請書」、「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問答集」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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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案內相關問題,請逕洽生輔組業務承辦人:李錫勳先生,電話:02-2905-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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