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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輔仁大學義大利語文學系系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天主教輔仁大學義大利語文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 本會)
第二條:以連絡天主教輔仁大學義大利語文學系歷屆畢業系友及教職員之情誼,促進互助合作,協助系友及母系之發展為宗旨。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輔仁大學義大利語文學系系辦公室。


第二章 會員及會務

第四條:本會會務如下:
1. 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協辦各屆畢業系友聚會。
2. 辦理符合本會宗旨有關事項,增進系友情感聯繫及加強互助合作,並協助母系推展系務。
3. 蒐集並更新系友資料及最新消息,公佈於本會網頁。
4. 協助學弟妹了解社會動脈,提供升學就業相關資訊和機會。
第五條:本會會員資格
1. 本會會員分為在校會員、一般會員、永久會員及榮譽會員四種。
2. 就讀本校大三大四者提出入會申請,並繳交入會費後,得為本會之在校會員。
3. 凡曾就讀本系畢業(含肄業)者提出入會申請,並繳交入會費後,得為本會之一般會員。
4. 凡曾就讀本系畢業(含肄業)者提出入會申請,並繳交新台幣二萬元整,得為本會之永久會員。
5. 凡對本會或母系有特殊貢獻人士、機關團體(公司),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得聘為榮譽會員。
6. 前項各種會員名冊應報監事會備查。
第六條:會員之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及大會之決議。
2. 擔任本會各項職務或指派之任務。
3. 繳納本會規定之各種費用。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 會員享有發言、表決、罷免、選舉及被選舉權。
2. 會員享有本會發行之定期刊物。
3. 會員享有參加本會舉辦各項活動之權益。
4. 會員皆得在本會會務範圍內請求可能之協助。
第八條:會員公約
1.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如會員欠繳會費,經六月催繳仍逾期未繳者,保留會員資格但停止會員權利,唯補繳後即可復權。
2. 凡會員之言行有損本會名譽者,得經監事會決議予以停權。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3. 經停權之會員,得經監事會之決議認可後,方可復權。

第三章 組織

第九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理事會為執行機關,並於會員大會休會期間代行其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關。
第十條:理事會
1. 本會設置會長一人,其下設總幹事一人、執行幹事兩人、總務一人。
2. 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之。
3. 總幹事由義文系系主任出任。
4. 執行幹事及總務由理事會遴選。
第十一條:監事會
1. 本會設置監事委員會,置監事三人。
2. 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之。
3. 監事主席由監事互選之。
第十二條:理事、監事具下列情事者,應即卸任
1. 喪失會員資格。
2. 因故辭職經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3. 經會員大會罷免且通過者。
4. 受本會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十三條:本會理、監事均為無給職。
第十四條:本會理、監事任期為兩年,連選得連任之。會長連任一次為限。
第十五條:本會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處理一切會務,會長因事未能執行會務,由總幹事代理之,會長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六條:本會監事不得兼任會務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本會為配合發展得成立各種委員會、工作或任務小組,並得另設辦公室統籌之,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定之。
第十八條:本會新、舊任會長之交接手續應於新任會長選出後十五天內辦理完成。

 

第四章 職權

第十九條: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 訂定及修改章程。
2. 選舉及罷免理、監事。
3. 議決常年會費。
4.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
5. 議決財產之處分。
6. 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1. 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
2. 擬定並執行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
3. 聘、免工作人員。
4. 管理本會各項財產。
5. 議決其他有關會務事項。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1.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2. 審查年度決算。
3. 調查及處理有關紀律事項。
4. 選舉或罷免監事主席。
5. 審定會員之資格。
6. 議決理、監事會及其他會務人員之辭職。

第五章 會議

第二十二條:會員大會每年定期舉行一次,由會長召集之。必要時得經理事會通過或經會員三分之一以上請求舉行臨時會員大會。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會前十五日以書面通知。
第二十三條:理、監事會至少每年舉行會議一次,以過半數出席為法定人數。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理、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監事連續兩次無故缺席,視同辭職。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各項議決以理、監事過半數之出席人數同意行之。
第二十四條:會員大會之決議,出席會員人數需有15人以上,以出席會員人數過半數或最多人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行之。
1. 章程的訂定與修改。
2. 會員之除名。
3. 理、監事之罷免。
4. 本會之解散。
5. 其他與會員權利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六章 經費及會計

第二十五條:本會經費來源
1. 常年會費200元。
2. 辦理活動之盈收。
3. 捐款。
第二十六條:會員繳交之一切費用、捐款,採用本會之收據。
第二十七條: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捐贈私立輔仁大學義大利語文學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需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為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