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2 15:06 [獎助學金]104學年度「輔仁大學外語學院傅瑩瑩清寒扶助獎學金」相關申請事項
主 | 旨: | 函送104學年度「輔仁大學外語學院傅瑩瑩清寒扶助獎學金」相關申請事項,請協助公告周知。 |
說 | 明: | |||||
一、 | 日文系第八屆系友傅瑩瑩為回饋母校並鼓勵輔大外語學院家境清寒、努力向學之學生,設置「輔仁大學外語學院傅瑩瑩清寒扶助獎學金」嘉惠青年學子。 | |||||
二、 | 本學年度名額8名,每名可獲得獎學金2萬元整。 | |||||
三、 |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 | |||||
家境清寒、努力學習之本校外語學院在學學生。 | ||||||
四、 | 申請者繳交資料: | |||||
(一) 申請表。 | ||||||
(二) 自傳。 | ||||||
(三) 國稅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
(四) 身心障礙學生請檢附相關證明。 | ||||||
(五) 全戶戶籍謄本(不受理戶口名簿)。 | ||||||
(六) 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封。 | ||||||
(七) 前一學年成績單。 | ||||||
五、 | 審查原則:審查以家境、學習成績為主要考量,滿足前二者條件之身心障礙生優先。由各系所會議正式審核後將申請者資料連同會議記錄推薦至外語學院,由主管會議進行遴選。 | |||||
六、 | 截止日期:請於10月12日(一)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 | |||||
六、 | 申請本獎學金繳交之各項資料概不發還。 | |||||
七、 |
獎學金核發名單經核定後,獲獎同學須對捐助人寄送感謝函。前學年已獲得校級清寒獎學金者,不得申請,若有特殊狀況,需提案後經主管會議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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