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10:43 [系辦行政公告]公告 106 學年度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有關事項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及學生修讀輔系施行細則。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本校學士班學生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第二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符合各輔系規定者。
二、申請須知:
(一)申請以1個學系為限(逾限者取消申請資格)。
(二)進修學士班學生申請日間學制輔系者,以進修部現有設置輔系學系以外之各學系為原則。
(三)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須於教育部106學年度核定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範圍內辦理。
三、申請流程:
(一)下載申請單: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
(二)申請日期:106年5月31日至106年6月2日(學士班下午4:30
止;進修學士班下午10:00止)
 ※應用美術學系須先於106年4月19至106年4月26日至系辦公室申請鑑定考試,106年5月10日考試;音樂學系須先於106年4月10日至106年4月14日至系辦公室申請鑑定考試,106年4月27日考試。
1、於申請日期內填妥學生修讀輔系申請單,經主系系主任簽准後,並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逕交各輔系審核。
2、申請之輔系規定需附成績單時,應將成績單裝釘於申請單次頁。
3、申請輔系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還。
(三)輔系審核:106年6月5日至106年6月9日經輔系主任簽核後,將學生修讀輔系申請單及輔系學生核定名單一併於106年6月9日前送交註冊組。
(四)公布核定名單:106年6月14日
1、學士班:各輔系公佈欄及教務處網站公布合格名單。
2、進修學士班: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大樓ES201室)公佈欄及教務處網站公布合格名單。
※應屆四年級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核准者,視同已申請保留輔系資格,並延長修業年限。
四、開班方式:
(一)A:認定人數達到規定時單獨開班。
(二)B:一律隨班附讀。
(三)進修學士班開班方式:不單獨開班,一律隨班附讀。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其加修科目學分,於規定修業年限內,須另行開班者,應依照本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及實習費。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依照本校學生返校補修學分實施辦法第五條之規定繳費。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課程學分費收費標準,應依進修部規定繳費。
五、開班輔系請見附表。
六、申請相關事項亦可至教務處網站公告欄查閱。
 (網址:http://www.academic.fju.edu.tw)

相關申請表件下載 http://www.academic.fju.edu.tw/newsDetail.jsp?newsID=92&newsClass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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