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7 14:33 [課程公告]114學年度暑修課程開班調查(115.01.18截止)

調查連結:https://forms.gle/DGCVUfJ17hwWCHgS7

1.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與本校暑修推動遠距課程之政策,自108學年起暑期班課程開班以遠距課程為原則。

2.因開班遠距課程須經許多行政流程,暑修課程須20人才可開班,本次調查需要精確的人數,所以請同學填寫時慎思,若不確定是否要暑修請不要填寫。
3. 此調查僅為提供系上是否開暑修課程重大參考依據,並非填寫就一定開課

4. 依據「輔仁大學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
(1) 第六條規定:「暑期班之開班人數,以每班至少20人為原則,不足20人時,須修課學生自願申請分擔20人之學分費總額,報經教務長核可後,始得開班。」
  • 若課程選課人數不足20人時,開課單位得申請專簽開班,由「願意」分攤的學生補足開班費用。
  • 以日間部一般學系2學分課程為例,20人學分費總額將近五萬七千元(實際金額依課程收費規定計算之)。
(2) 第九條學生修習暑期班課程,每期不得超過9學分。學年課程,上學期成績不及格者,應修讀上學期課程,上學期課程成績不及格或尚未修讀者,不得修讀下學期課程。
(3) 第十條學生修讀暑期班課程,應依規定繳交學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已繳交之費用除符合下列情形外,概不得要求退選或退費。
  • 一、該課程停開予以退選退費。
  • 二、報名後甫達退學標準者或該科成績及格者予以退選退費。
  • 三、暑期班上學期成績不及格,下學期已選課繳費者予以退選退費。
  • 四、同一上課時間修習二個(含)以上科目,強制退選至保留一科。
  • 五、重複修習同一科目者,予以退選。
(4) 第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暑修:
【1】提前修習較高年級必修科目者;【2】符合畢業資格且未依規定申請通過延長修業年限者;【3】休學者; 【4】已達退學標準者;【5】各開課單位另有規定,依其規定。
5.如確定開暑修課程,請同學至校內系統選課裡"暑修課程專區"進行選課及繳費。
6.調查期間: 114.12.30-11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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