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13:16 [課程公告]公告本校 103 學年度第2 學期選課作業日程及相關事項
一、 103 學年度第2 學期學生選課須知及選課操作說明請至「學生資訊入口網」(由輔仁大學首頁點選「在校學生」進入)/「課程˙學習」/「學生選課資訊網」項下下載,並可在「課程˙學習」項下進行開課、選課相關查詢作業。
二、學生選課前請先查詢系所必修科目表、修業規則、全人教育課程架構(學士班學生校訂必修課)、本校學則、教務章則、本選課須知及各開課單位之選課相關規定,並需上網了解欲修習課程之授課大綱(含修課限制及上課出席相關規定)後辦理選課。選課期間須留意學生選課資訊網及各開課單位網頁公布欄發放之選課相關訊息。
三、各選課階段皆不採『先選先上』制,同學不需急於選課一開始時上網,以免造成網路壅塞現象。
四、各項選課相關時程如下:
1.預選登記: 103 年12 月15 日(星期一)09:00~12 月31 日(星期三)16:00。預選視開課單位規劃辦理(並非全部開課單位/課程),預選資訊請參閱選課資訊網與各開課單位公告。
2.預選核定、公告: 104 年1 月5 日(星期一)09:00~1 月9 日(星期五)16:00。
3.網頁查詢課程代入結果:104 年1 月27 日(星期二)09:00。
4.全人課程選填志願:104 年1 月27 日(星期二)09:00 至1 月29 日(星期四)12:00。
5.查詢全人課程選填志願分發結果:104 年1 月30 日(星期五)16:00 。
6.網路初選(2 次登記及分發,請詳閱學生選課須知):104 年2 月2 日(星期一)09:00 至2 月9 日(星期一)03:00。
7.開學日: 104 年2 月24(星期二)。
學生修課與上課須從開學第一天起全程參與,並對任課老師負責,不得以尚未加選(完成加選)作為缺課之理由,老師有權對缺課之同學作不准加退選或強制退選之決定。
學生修課與上課須從開學第一天起全程參與,並對任課老師負責,不得以尚未加選(完成加選)作為缺課之理由,老師有權對缺課之同學作不准加退選或強制退選之決定。
8.網路加退選(4 次登記及分發,請詳閱學生選課須知):104 年2 月25 日(星期三)09:00 至3 月4 日(星期三)03:00。
9.越部選課(選課流程請詳閱學生選課須知):
(1)日間部學生選進修部課程:104 年3 月5 日(星期四)16:00 至3 月9 日(星期一)21:00。
(2)進修部學生選日間部課程:104 年3 月5 日(星期四)09:00 至3 月9 日(星期一)16:00。
10.受理學生選課錯誤更正 (至遲應在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當學期選課,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不接受個人疏忽為由,要求補辦加退選。) :
(1)日間部學生:104 年3 月5 日(星期四)09:00 至3 月11 日(星期三)16:00。
(2)進修部學生:104 年3 月5 日(星期四)16:00 至3 月11 日(星期三)21:00。
(3)當學期選課清單之「課程標記」欄內如有註明C,R,L,F…等錯誤標記,務請立即洽系所辦公室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如在選課錯誤更正期間仍未處理,則由課務組逕行刪除該科選課資料;亦即,
有錯誤標記之課程如未經辦理錯誤更正程序,即使到課,仍視為「無效選課」。
有錯誤標記之課程如未經辦理錯誤更正程序,即使到課,仍視為「無效選課」。
11.上網確認「當學期選課清單」:104 年3 月4 日(星期三)16:00 至3 月12 日(星期四)08:00。
(1)自網路加退選分發結果轉入選課清單後,選課如無疑義即可進行選課清單確認,完成本學期選課。
(2)未上網確認當學期「選課清單」者,視為選課資料內容無誤,之後不得再要求作任何修改。選課清單上未列之科目,雖有上課不予承認;已列
科目未辦退選,成績以零分登記。(選課資料更正須於規定期限內透過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若僅要求任課教師「增列」或「刪除」點名計分簿中同學個人的系級、學號、姓名,並無法達到資料更正之目的。)
五、「網路初選」及「網路加退選」選課階段,因系統設定課程屬性為「拒加」、「拒退」情形,學生無法自行上網處理選課時,如欲辦理加退,請洽開課單位協助(須經開課單位同意受理),由開課單位於系統開放登記時間內直接上網進行加退選。(需持學生證並填寫「網路初選、加退選選課階段--即時加退選申請表」向開課單位申請,前述表單與「空白選課清單」不同)
六、原則上當學期選課應於「網路加退選」選課階段即完成,如因不符開課單位檢核條件規定,無法於系統直接加、退選課者,另須依開課單位公告之時間辦理人工加退選作業(持「空白選課清單」辦理並經開課單位及本學系蓋章同意),惟至遲至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時間前,需將欲辦理人工加退選之選課清單送達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七、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時間後,修習學分數未達最低標準者以勒令休學處理;已註冊未選課同學則依學則規定以退學處理。(學士班延修生最少仍需選讀1 門課程,但修習教育學程中之教育實習課程者、未達系(所)規定外語基本能力指標及校訂基本素養中文、英文、資訊學科學習能力者,不在此限。)
八、碩、博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僅修論文者,仍應於「網路初選」或「網路加退選」選課階段,自行上網加選論文(至遲應在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否則概依相關規定予以退學或勒休處分。
九、學士班學生應詳閱全人教育課程中心網站有關全人教育各類課程(含通識、外國語文、國文及體育課程)之選課相關說明,以免影響畢業。
十、學士班學生請至學生成績查詢系統項下子系統「學科學習能力查詢系統」查詢中文、英文及資訊三項基本能力(校訂畢業條件)通過情形。通過方式及標準詳見學生選課須知或全人教育課程中心網站相關說明。
十一、103 學年度第2 學期受理停修課程申請截止時間(同學應自行酌量辦理時間,不接受學生以任何理由逾時送件。受理停修申請單係以送達教務處為準,逾時不予受理。):
(1)日間部學生:104 年5 月22 日(星期五) 17:00 截止收件。
(2)進修部學生:104 年5 月22 日(星期五) 21:30 截止收件。
十二、本校學士班自99 學年度(含)入學生起,各系承認之選修學分(畢業學分中之專業選修學分)不含全人教育課程中心規劃開設之必選修課程,也就是同學超修全人教育課程之學分數將不予承認為其畢業所需之外系選修學分,請同學務必慎重選課。另外,軍訓、體育課程選修學分,定位為學生折抵役期需要或因興趣選項修讀,亦不列入畢業學分。
十三、已完成選課之科目並不會因未繳清學分費、實習費或其他費用(含學分學程、教育學程、輔系單獨開班等)而註銷該科目選課紀錄,如不欲修習請於網路加退選期間(至遲應在錯誤更正截止日前)辦理退選,以免影響當學期成績及次學期註冊或畢業離校。
十四、每學期選課有32 學分的上限規定(醫學系除外),選課系統對超修學分情況亦有作設限。如果有學分超修情況,必須另外填寫「學生超修申請單」並檢附歷年成績單、讀書計畫及欲辦理人工加選之選課清單,於完成相關行政程序簽核後送教務處審核;受理超修學分申請作業截止時間同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以送達教務處為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