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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中心電腦管理辦法(111.8.29)

壹、借用及歸還辦法:

  1. 請先填寫Google表單申請(https://forms.gle/kvZEuSvyGRXP6Xy8A)
  2. 如需延長申請也至上述Google表單填寫。
  3. 表單填寫完成可至人工智慧發展中心(商博講堂)領取電腦。
  4. 借用電腦,需清點數量及相關配件(充電線、滑鼠)。
  5. 若經登記逾三天未歸,違反規定兩次,取消其借用權利。
  6. 歸還時,需再次清點數量及配件。

 

貳、保管與使用辦法:

  1. 使用者於借用期間應善盡保管之責,避免電腦受到汙損。
  2. 借用者使用設備期間不可拆卸設備機體及破解該設備之軟體等;非經管理單位同意,不得私自變更系統原始設定,任何軟體安裝皆須至單位同意。若違反規定造成電腦故障,須自行負擔送修費用。
  3. 借用者須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電腦應遵守著作權保護及各種法律規定:若因借用人之故意或過失導致觸犯法規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損壞、遺失處理與賠償:

  1. 使用設備發生故障或無法順利運作時,應主動通知單位並將設備歸還,交由人員檢視。若有下列情況時,應負賠償責任:

    (1). 設備於借用期間因使用不當以致損壞時,送廠維修之費用。

    (2). 相關配件不慎遺失或損壞時。

    (3). 設備若遺失或損壞程度無法修復時,借用者應購同型設備賠償或以原設備購買金額賠償校方。

 

肆、其他注意事項:

  1. 遇有特殊情形,本中心有權通知借用單位提前歸還借用之設備,借用者不得異議,並需配合辦理。
  2. 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 借用人應了解本辦法所訂定之借用人之權利與義務,方得進行借用。

 

 

如有問題請聯繫本中心秘書:

鄭宛昀(02)2905-2901
158716@mail.fj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