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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6/3受理107學年度「輔仁大學產學合作獎勵辦法」

2019-05-20

旨:
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7學年度「輔仁大學產學合作獎勵辦法」,請有意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者於6月3日前完成線上送出作業,請查照。

明:
  1. 依「輔仁大學產學合作獎勵辦法」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與產業界建立良好互動及合作關係,促進本校研究能量之應用及對產業發展之貢獻,特訂定本辦法。
     
  2. 若為本校現職或當學年退休之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於前一學年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且已編列符合本校規定之行政管理費,經由本校研究發展處產學育成中心辦理簽約,始得受獎勵。
     
  3. 產學合作計畫若已獲校內補助、行政管理費已簽請降低或挪作他用者,不再給予獎勵。
     
  4. 產官學研之產學合作計畫之獎勵金扣除政府之管理費後計算之;跨年度之計畫,以計畫執行結束日期認列。
     
  5. 旨揭辦法自今年度起改以由申請人自行上網線上提出申請,隨文檢附旨揭辦法及獎補助系統操作說明。
     
  6. 如果任何疑問,請連繫本案承辦人:產學育成中心林郁瑄,分機3191,e-mail:144533@mail.fj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