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5 14:39 [徵才資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徵才資訊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衛生企劃師
心理衛生科徵才訊息(衛生企劃師)
| 張貼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 
| 職稱: | 衛生企劃師 | 
| 預定錄取人數: | 13名 | 
| 機關(單位): | 心理衛生科 | 
| 應徵開始日期: | 108/04/29 | 
| 應徵結束日期: | 108/05/15 | 
| 徴才條件: | 1. 聘用人員資格(符合下列二者資格之一): (1) 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相關 科系之大學院校畢業者。 (2) 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社會工作師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 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3. 可配合本局於本市轄內進行家訪者,備駕照者佳。 4.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5.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含追蹤輔導(含家訪、電訪及面訪)、毒品防制衛教 宣導等。 2. 毒品危害防制業務計畫執行。 3. 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各區衛生所 | 
| 聯絡方式: | 蕭先生 電話:22577155分機2755 | 
| 甄選方式說明: | 1. 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概論(含毒品危害防制) | 
| 錄取通知: |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電話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 備註事項: |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3份(請以A4格式):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規定格式撰寫)、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 一式3份 2. 於108年5月15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 蕭先生收),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 計畫」衛生企劃師。 3. 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比照計畫核定,依據「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個案管理人員工作酬 金支給基準表」, 學士月支薪為33,046元,碩士月支薪為34,916元,視年資考核予 以調薪,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勞退金。 4. 自文核定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之後將視其工作表現,依衛生福利部補助工作計畫 予以續聘。 5. 將正取13名衛生企劃師,擇優備取數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 有出缺另行通知補派。 | 
轉自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https://www.health.ntpc.gov.tw/news/index.php?mode=data&id=3730&parent_id=10005&type_id=21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