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宗旨 學程修讀 學程規則 學程課程 『網路與多媒體』學分學程
『物聯網』學分學程修讀,本學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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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程修讀:
凡本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修畢先修課程者皆可申請修讀。招生名額不限制(但仍受各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二、學程修讀資格:
凡本校學生修畢先修課程者皆可申請修讀。招生名額不限制(但仍受各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三、學程最低修習學分:
學士班 : 21學分
四、學程應修課程:
本學分學程為一整合性跨系學程,修習本學分學程之學士班學生必須修讀必修及選修等課程;其中進階選修課程選擇其中的11門課程中的4至5門學科課程。
五、學程應修學分:
同一課程之各相似課程視為同一門課,相似課程須經『物聯網學分學程委員會』之認定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