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與多媒體』學分學程規則
一、學程修讀:
凡本校學生修畢先修課程與基礎必修課程者皆可申請修讀。招生名額不限制(但仍受各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二、學程修讀資格:
凡本校學生修畢先修課程者皆可申請修讀。招生名額不限制(但仍受各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三、學程最低修習學分:
學士班 : 二十一學分
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 : 十學分。
四、學程應修課程:
本學分學程為一整合性跨系學程,修習本學分學程之學士班學生必須修讀先修(不計入修習最低學分數)、基礎必修及進階選修等課程;其中進階選修課程選擇其中的五門課程中的二門學科與進階選修課程中的五門課程,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無修課限制。
五、學程應修學分:
同一課程之各相似課程視為同一門課,相似課程須經『網路與多媒體學分學程委員會』之認定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