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成績優秀、求學態度佳、具服務精神之碩士班一、二年級同學。
申請應繳文件
1. 填妥之申請表件。
2. 碩一學生提供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附排名)。
碩二學生提供前兩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附排名)。
申請時間
第二學期初系所公告。
遴選辦法
一、自104學年度起,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由碩士班一、二年級前三名同學主動申請。(如遇缺額不予遞補)
二、經系所導師會議就成績(30%)、求學態度(35%)及服務精神(35%),三大項目遴選出一、二年級各一名獎學金獲獎學生。
三、遴選結果將公佈於系網頁及系辦公室公佈欄。獲獎同學須參加第二學期系周會公開領取獎狀,始能領取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