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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成績優秀、求學態度佳、具服務精神之碩士班一、二年級同學。

 

申請應繳文件

1. 填妥之申請表件

2. 碩一學生提供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附排名)。

    碩二學生提供前兩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附排名)。

 

申請時間

第二學期初系所公告。

 

遴選辦法

一、自104學年度起,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由碩士班一、二年級前三名同學主動申請。(如遇缺額不予遞補)

二、經系所導師會議就成績(30%)、求學態度(35%)及服務精神(35%),三大項目遴選出一、二年級各一名獎學金獲獎學生。

三、遴選結果將公佈於系網頁及系辦公室公佈欄。獲獎同學須參加第二學期系周會公開領取獎狀,始能領取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