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照護的發展是以氧氣治療為始,氧氣用於危急病人而為救命的第一步。二十世紀開始,氧氣治療方法增加許多,使用也更為廣泛,同時濕氣、霧氣、機械性通氣及胸腔治療逐步加入,隨著醫學工程的發展,呼吸照護器材日新月異,加上呼吸照護的重要性漸被重視,醫學也開始培育呼吸照護專業人材,使得呼吸照護的範籌愈來愈廣。
呼吸照護是指在醫囑或醫師照會下,對於心肺功能異常或有障隘的病人,給與評估、診斷、治療和監測的措施。其治療的病人涵蓋甚廣,從新生兒到老人皆包括在內,服務又是心肺功能異常的病人,因此,具備專業素養之專業人以從事此工作十分重要。中華民國呼吸照護專業化是近十年的事,將原本分散屬於醫師、護理人員之零星處理的呼吸照護工作,給予整合並專業化,由專業之呼吸治療師負則,且統籌全醫院呼吸治療器材的管理及推展新式呼吸治療專業技術。目前大醫院均體認此工作之重要性,相繼派人員接受呼吸治療專業訓練及不定期的從事學術、技術之研討。
根據美國呼吸治療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spiratory Care, AARC)的定義,呼吸治療是一種有組織的醫療事業,在醫師照會下,對於心肺功能缺損或異常者給予診斷、治療及照顧。
呼吸治療的工作範圍相當廣泛,它包括:
(1) 呼吸加護病房(Respiratory intensive care unit ,RICU)
(2) 小兒加護病房(Pediatric intensive care unit ,PICU)
(3) 新生兒加護病房(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PICU)
(4) 冠狀動脈加護病房(Coronary care unit ,CCU)
(5) 其它特殊加護病房,如燒傷中心, 神經外科加護中心, 心臟外科加護中心等。
(6) 呼吸照護中心( Respiratory care center, RCC)
(7) 呼吸照護病房( Respiratory care ward, RCW)
(8) 急診室
(9) 外傷中心(Traumatic center)
(10) 危急病人的運轉
(11) 居家照護或復健
(12) 胸腔物理治療小組
(13) 心肺甦醒小組
(14) 肺功能或血液氣體分析室
(15) 器材管理
(16) 醫學工程小組:負責呼吸治療器材的維修及改進
(17) 電腦應用:負責生理監測資料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