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教學計劃可分為兩大階段:第一階段語言基礎訓練期,以小班密集語言訓練為主;第二階段專業素養培育期,分三組以自由選修方式進行,各組具有專業訓練導向,每組學程為期兩年,皆以小班制授課。為增強學生專業能力,每組選修課程都循序漸進地設計課程,經過整合,針對可能的就業市場的專業要求,全數以法文授課。
學生則必需以複選或三選方式,以主線、副線並行的方式,完成三、四年級的專業訓練課程。
第一年語言密集訓練期:聽、說、讀、寫並重,並鼓勵學生考慮將來可能的專業選修走向。
第二年語言密集訓練期:繼續加強聽、說、讀、寫能力,依照學生可能的專業取向,鼓勵學生選修輔系、通識教育及雙學位。
第三、四年學生專業取向決定期:
本系提供多種課別選擇:
由於三、四年級專業訓練課程具有培育就業實用人才的特色,因此這些課程發展在可見的未來,必然多與現有的社會活動做更密切的配合,本系也將努力為學生開拓實習環境,使學生與外界機構更密集地聯繫,使學生畢業時能適當地回應工作市場的專業需求。
課程特色
- 提供多元學習的機會
- 培養個人興趣
- 拓展學生之國際視野:透過交換生制度選送學生前往法國姊妹校研讀一年- 精緻化教學:小班教學,同年級同一門課程不同組別由不同教師授課。法籍教師擔任作文及會話課,本國籍教師則擔任讀本、文法等課程
- 培養學生人文素養:文學、文化、藝術與聖經導讀等課程目的皆在於培養具有人文素養的學生
課程設計理念
藉由大學四年的學習,讓學生掌握法語聽說讀寫譯等五種能力,並在法國文化的薰陶下,培養學生更多元的國際觀,也透過法語邏輯思維的訓練,培養學生判斷、組織和獨立思考的能力,為社會培育具有創意及競爭優勢的人才。
開課科目與課程模組分類
分類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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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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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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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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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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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文作文][法文文法][聽力與口語表達]
[法文讀本][閱讀與寫作][法語聽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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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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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章法解析]
[法語新聞聽力訓練(一)][法語新聞聽力訓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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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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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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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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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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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至十六世紀法國文學][十七至十八世紀法國文學]
[十九世紀法國名著導讀][二十世紀法國經典文本導讀]
[劇本導讀][劇場實務][戲劇概論][戲劇製作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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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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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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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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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漢筆譯入門][漢法筆譯入門]
[商用法文新知][商業法語實務與溝通技巧]
[口譯入門][中法口譯]
[法漢筆譯習作][漢法筆譯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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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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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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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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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藝術史][法國文化史]
[法國文化政策][文化企劃]
[聖經導讀][中華文化多語談-法語]
[電影鑑賞與實作][電影鑑賞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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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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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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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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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政經新聞導讀][歐盟與國際組織]
[法國歷史導論(一)][法國歷史導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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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法國語文學系學生修讀學、碩士學位五年一貫辦法
102.10.8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法文系所務發展會議通過
102.11.06 102學年度第1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103.10.22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法文系所務會議修訂
103.11.05 103學年度第1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104.6.16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法文系所務會議修訂
112.6.7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法文系所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優秀同學繼續留在本系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
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學士班學生入學後,各學期學業成績表現優良者,得於公告申請期限內向本系提出申請為本系
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每學年度之甄選簡章、甄選名額由本系訂定後公告實
施。
第三條 預研生之甄選事宜,由全體專任教師組成「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委員會」進行之,系所主管為當
然委員,並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
第四條 甄選方式如下:
(一) 申請資格:凡本系(含雙主修)學士班三年級(含)以上學生符合下列任一規定者,得於向
本系提出申請:
1.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該班前50%者。轉學生採計其原始學校末兩年及本系歷年學業成
績。
2.通過DELF B1者。
3.曾於修業期間有出國交換事實者,得視國外所修學科及修業成績與在本系修業各年所修科目及
修業成績個案認定。
(二) 申請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
2.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或DELF B1成績證明影本。
3.中、法文修讀學、碩士學位五年一貫計畫書。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系學會或社團服務證明、獲獎記錄等。)
(三) 甄選項目及評分標準:
1.資料審查:50%
2.面試:50%
第五條 通過甄選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研生之資格。
第六條 獲錄取之預研生應至少修讀一科碩士班課程,於申請修讀碩士班課程前,應先徵詢所方同意,並經
授課教師同意後,方得修讀。
第七條 預研生必須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系碩士班甄試或招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
究生資格。
第八條 錄取為本系碩士班研究生者,於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方可申請抵免
碩士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含)本系碩士班應修學分數。該課程之學
分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學分抵免之申請程序應於開
學第一週內,持大學歷年成績單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第九條 預研生錄取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須符合本系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碩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送院務會議核備,修正時亦同。
每學年申請時間請留意系辦公告
依據:[輔仁大學自主學習學分實施辦法]
申請時程:依「輔仁大學自主學習學分實施辦法」第五條,學生完成自主學習後,得填寫自主學習學分課程認證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每學年第一學期於12月10日前、第二學期於5月10日前(例假日順延一日),向本系提出申請。
課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