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法文系系友會組織章程
91.12.08 經輔仁大學法文系系友會成立大會通過
97.12.06 經輔仁大學法文系系友會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輔仁大學法文系系友會。
第二條本會宗旨在於維繫畢業系友之向心力,積極協助系務發展,並促進系友與在學學生之互動與交流,藉以達到分享經驗、提攜後進、
與推展法語教育之長遠目標。
第三條會址:輔仁大學法文系辦公室;地址:24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 號;聯絡電話:(02)2905-2581、2587;電子郵件信
箱:D22@mail.fju.edu.tw、G22@mail.fju.edu.tw。
第四條 本會主要任務:
1. 定期追蹤系友動向,更新系友通訊錄。
2. 定期透過系所網頁及電子報發布系所及系友資訊。
3. 促進系友聯繫,舉辦系友聯誼活動。
4. 積極協助系所長遠之發展。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凡輔仁大學法文系與法文研究所畢業系友及師長皆為基本會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
1.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出席各項本會舉辦之活動。
第七條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
1. 遵守章程與服從決議。
2. 接受本會所委派之職務。
3. 繳交會費。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八條本會設置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得每年召開一次。
第九條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選舉會長、副會長。
2.議決重大事項與會務發展方向。
3.制訂及修改系友會組織章程。
第十條本會以無記名方式投票及相對多數決產生會長一人及副會長二人(校、內外各一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會長
負責召開會員大會,策劃並執行本會會務。
第十一條本會設執行長一人。執行長由系主任擔任,輔佐會長,實際策劃並執行本會會務。各屆設聯絡人一至二名。
第十二條本會得設理事及監事各三人。
第十三條每年由執行長至少召開一次理監事會議,必要時得加開。
第四章 經費
第十四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1. 採終身會員制:會費五百元。
2. 其他捐助。
3. 由系秘書負責本會經費之收取及支用,每年於系友大會時進行財務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