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5 09:59 [系辦行政公告]函請公告「輔仁大學汰舊電腦贈與弱勢學生管理要點」(下稱本要點),並協助所屬有需求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此辦法經102年12月5日102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於103年3月11日輔校學三字第1030003967號函公布施行。
二、本(104)學年度本學期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23日(五)止。
三、贈與電腦數量由本校資訊中心提供,錄取人數多於電腦時,依本要點第二點第(一)至(三)順序,核予電腦。
四、凡符合本要點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表,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內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經審核錄取後,憑學生證於資訊中心規定期限內至資訊中心領取電腦。
五、餘相關規定詳本要點。
六、本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