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13:10 [獎助學金]105-1【清寒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清寒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資格請參閱實施辦法。
2. 本系名額:1名。
3. 申請應繳資料:
- 申請表(請至系網頁下載)(須經導師簽名)
- 前一學期成績單
- 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
- 政府核發之各類就學優待檢免證明(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
- 家庭年所得證明文件(家庭年所低於70萬者)
4. 除上述資料外,請另附上「申請動機」及「家庭狀況簡述」(以A4紙張繕打,格式不限)
5. 【實施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6. 申請資料請於6月13日(一)12:00前交至系辦,謝謝。
註:依據「輔仁大學法國語文學系所系費繳納管理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為落實使用者付費之精神及保障本系所已繳納系費同學之權益,未繳納系費者不得參與系學會舉辦或補助之各項活動,及本系所推薦參與之各項校內外甄選活動(含各項獎助學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