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1:39 [獎助學金]107-1「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

主旨:函告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請公布周知。

說明:

一、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二)辦理。

二、申請期間:107年6月11日起至6月22日16時30分止。

三、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申辦(承辦人李慈麒先生,電話29053101)。

四、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三)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四)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五)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六)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附件三)。

(二)106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已婚者,則含配偶及申請人本人。

(三)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計列範圍同前項)。

(四)政府核發之本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六、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每月發給生活助學金六千元,每期以3個月計;大學部學生每月應服務30小時、研究所學生每月應服務25小時。

七、申請程序: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1.搜尋「生活助學金」項目預約申請取得序號,填入申請表,2.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再將說明五指定資料送交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