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0 22:15 [獎助學金]國教處公告109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收件截止日109.3.5)

109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3/5收件截止)
[獎助、工讀]

發文日期:2020-02-07
發文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處學術交流中心
業務承辦:李佩芳
聯絡電話:0229053358
聯絡信箱:082299@mail.fju.edu.tw

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01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12864號函辦理

一、提供單位: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

二、校內推薦名額:5名

三、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
3. 取得「各項英檢與CEF架構對照表」(如附件) B2級所列任一機
構之語言檢定證明者。
(四)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入出境及居留規定)。
(五)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四、應繳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於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置加註頁碼,1 式5份,每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 報名表。
(二) 波蘭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申請表(簽名處請親筆簽名)。
(三) 自傳及讀書計畫(含赴波蘭及預定就讀學校之學習動機)各乙篇(以波文或英文撰寫)。
(四)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五) 大學畢業證書(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於109年7月前繳交)及成績單。
(六) 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 推薦函1封(以波文或英文撰寫)。

五、校內截止日期:3月5日(四)下午4:30

六、校內收件單位:
國際及兩岸教育處學術交流中心(耕莘樓117室)
李佩芳小姐
Tel.:(02)2905-3358
E-mail: 082299@mail.fju.edu.tw